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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投560亿元整治土地 三年增耕地1000万亩 《南方都市报》讯 未来三年,中国将投入560亿元人民币在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苏、安徽等十省区进行土地整治,预计可新增耕地1000多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200亿斤。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0年5月19日分别与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和广西等十省区举行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签字仪式,标志着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加大投入,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协议,今后三年内,中央财政将从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资金260亿元用于10个示范省区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并带动示范省区统筹各项土地整治资金300亿元左右配套投入。 据悉,加上此前已实施和已通过评审论证的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目前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将达到580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000多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200亿斤。
单霁翔: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 | ||
【作者:国家文物局党组**、局长单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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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正视城市文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千城一面”现象日趋严重 造成“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
二是“旧城改造”造成“建设性破坏” 历史性城市的旧城区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位于房地产开发高价争夺的黄金地段,这些地区同时又是城市记忆保持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的旗帜下,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实施“推平头”式拆迁,盲目地在旧城区内兴建高层建筑,使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政绩工程”凸现短期行为 一些城市领导者力求在任期内使城市面貌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突出表现为小城镇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片面追求大广场、大草坪、大绿带、大水面、景观大道,为了气势而不顾环境,把高层建筑作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而将文化遗产视为城市建设的包袱和障碍。
四是“穿过式”交通影响旧城道路格局 一些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理念和设计手法陈旧,为了解决机动车不断增长带来的交通压力和满足高速快捷的城市交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拆房修路,采取拓宽传统街道,建设穿过式交通干道和立体交叉道路系统,改变了旧城空间形态及街巷肌理,导致旧城传统道路格局的破坏。五是错位开发造成文化遗产伤害。一些文化遗产面临游客超载、错位开发的严重威胁。“人满为患”使文化遗产不堪重负,给文物本体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楼满为患”使文化遗产地“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严重伤害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
在城市化加速进程中,明确城市的文化定位是每个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而城市的文化定位,是由城市文化遗产的特质所决定的。我国众多的历史性城市的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既蕴涵了城市文化的深厚底蕴,也体现了城市对中华文明所作出的贡献。一个有远见的城市决策者,不仅应该把文化遗产保护作为自觉意识,更应该站在文化发展的高度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以文化遗产资源决定城市发展的思路。
城市记忆是在历史长河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城市中一片片历史街区、一条条古老街巷、一座座传统建筑,就像一部部史书、一卷卷档案,记录着城市的沧桑岁月,见证着城市的历史和今天。一座城市的文化遗产,是这座城市的文化基因,是城市特色的重要体现。从河流山脉、地形地貌、树林草地,到历史街道、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再到传统技能、风俗习惯、文化情操等,众多物质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延续着城市记忆,也是一座城市文化价值的重要体现。
城市不仅具有功能,而且应该拥有文化。如果将经济比作城市的躯体,那么文化则是城市的灵魂。有灵魂的生命体才有活力,有文化的城市才具有生命力。文化决定城市发展的本质特征,是城市内在的美。一个城市历史积淀越深厚,文化遗产保护得越好,城市的个性就越强,品位就越高,特色就越鲜明。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要注重城市外在形象与内在精神的有机统一。 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城市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经济竞争力,也包括文化竞争力。当前,文化竞争力的影响与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物质增长方式趋同、资源与环境压力增大的今天,文化遗产体现出更强的经济社会价值。通过文化遗产保护,优化生活环境、提高人口素质、丰富精神生活,进而转化为城市的凝聚力、感召力,最终形成城市的综合竞争优势。
要拓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外延 一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素方面,从重视单一要素的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文化要素与自然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混合遗产”、“文化景观”保护的方向发展。 二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类型方面,从重视“静态遗产”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三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空间尺度方面,从重视文化遗产“点”、“面”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大型文化遗产”和“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四是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间尺度方面,从重视“古代文物”、“近代史迹”的保护,向同时重视“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五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质方面,从重视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护,向同时重视反映普通民众生活方式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六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态方面,从重视“物质要素”的文化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由“物质要素”与“非物质要素”结合而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文化遗产作为稀缺的文化财富,是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应站在战略的角度看待文化遗产保护,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避免把文化遗产视为“包袱”的短视行为。
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各级政府要确保文物部门能够履行职责,提早规划,提前介入,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化遗产。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要主动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作为增强一个城市的认同感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彰显城市的文化特色和个性,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延续城市历史记忆、构建城市文化特色中的资源优势,激发公众对城市的自豪感、归属感。
我国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从根本意义上说,广大民众既是这些珍贵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也是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是文化遗产的第一主人。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要大力宣传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全社会行动,研究制定发挥人**体地位和作用的政策措施,拓展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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